只对你有感觉mv共同建设美丽宜居峨山 积极整治占道经营-生态魅力峨山

共同建设美丽宜居峨山 积极整治占道经营-生态魅力峨山


积极整治占道经营
共同建设美丽宜居峨山
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
规范烧烤摊、水果摊、蔬菜摊经营场所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峨山县城市环境和城市卫生老哥救命啊,提升城市面貌和形象,让全县人民群众有一个整洁宜居的生活环境,根据《云南省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及《峨山彝族自治县实施<云南省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对县城内的流动烧烤摊、水果摊、蔬菜摊的经营场所进行规范事项通告如下:
1、流动烧烤摊统一安排在嶍峨商贸城一期与二期之间的通道;
2、流动水果摊、蔬菜摊统一安排在嶍峨商贸城二楼,二楼临时摊位免收半年摊位费,进入市场的商贩必须服从市场方管理;
3、有固定场所经营的烧烤、水果、蔬菜经营者,一律只能在室内经营,不得占道经营;
4、请涉及到的各经营户按以上通告要求规范经营,严禁乱摆放经营、流动经营或占道经营等不规范的经营行为;
5、自2017年8月30日起,城市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一经发现县城内的烧烤摊、水果摊、蔬菜摊乱摆放经营、流动经营或占道经营等不规范行为,将依法处理;对抗拒、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峨山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占道经营,是指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一种行为,可分为固定店铺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路边烧烤、水果摊、菜贩等)占道经营两种。因为占道经营蚕食道路、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垃圾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市民生活;油烟污染大气环境,严重影响环境景观和空气能见度;破坏市容秩序,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品味,所以现在已经成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顽疾”。
占道经营的危害
(一)路边烧烤等饮食类
近年来,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日趋多样化,催生的路边烧烤如雨后春笋般在街边道口泛滥,成了一道屡禁不止的城市“风景线”和治理顽疾。
然而装醒哥,伴着路边烧烤的“美味”,路边食品安全、浓烟污染、噪音扰民、占道经营、环境污染等问题也接踵而至,让人不胜其烦。
在各大小烧烤摊位,人们经常会看到烟头满地、塑料袋横飞、垃圾乱堆……脏乱差的就餐环境,使食品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
在烟雾缭绕中营业的烧烤摊,刺鼻的油烟气味弥漫在空气中,加之深夜持续的喧闹声,让周边居民不堪其扰。
人们在烧烤摊消费后遗留下的垃圾致上励合,烧烤过程中撒漏的油污,污染了道路。
这些发生在路边烧烤摊的现象,严重破坏了街道环境,影响了广大群众的生活湖上杂诗,已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不仅如此,由于路边烧烤的食品安全难以保障,导致的各种疾病也是屡见不鲜。
对此,很多地方已经对路边烧烤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其整治力度也是一环紧扣一环。
(二)水果摊、菜贩等交易类
1.挤占道路pigff,引发交通堵塞。
“马路摊点”的特色就是哪里的车多去哪里、那里人多去哪里。在一些路段,水果摊点在马路两侧一字排开,浩浩荡荡,有的长达两、三百米。按一个摊位平均挤占道路2平方米来计算,200米长的两侧摊点要挤占掉400平方米,而原本如果10米宽的马路就要变成8米宽,再加上购买的市民停放摩托车、自行车甚至汽车,那么原本宽敞的马路将一下子变得狭窄,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尤其在上下班高峰期更是形成严重交通堵塞,“马路摊点”的出现极大影响了我县的交通秩序校园魔王。
2.成为交通事故频发的诱因和受害者。
马路摊点的设置随意性很大,蔡轩正他们往往不顾及交通安全,任意摆放摊点。过往机动车容易因马路摊点而被遮挡视线,产生盲区,更因为道路被挤占容易产生碰撞。碰到天气情况差,路面能见度底,或者是急转弯路段时,因躲避摊点,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张劲东博客。
3.影响城市形象。
各类摊贩的无序经营任末好学,随意摆放,给道路造成拥挤,引发交通事故;另外还因为果皮、菜叶等的大量产生而破坏环境卫生,每天摊点撤去,留下一片狼籍,严重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自2017年7月28日起,县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局安排班次,抽调人员向在峨峰路、桂峰路、嶍峨路等路段进行相关经营活动的流动商贩发放了近500份《峨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烧烤摊、水果摊、蔬菜摊经营场所的通告》,进行了劝导,动员大家支持县城区流动摊点整治工作,共同建设美丽峨山。

文明城市你我共建,美好生活大家共享许氏四杰!人居环境是一座城市的脸面,环境质量关系百姓健康。随着“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在全县广泛而深入开展留恋造句,全民动手改善环境,社会协力建设美丽峨山已是如火如荼,群众的环境意识逐渐提高,只对你有感觉mv形成了共建共享美丽家园的共识。被人们所诟病的占道经营,与我们的城市形象格格不入,对人们的生活构成影响,给市民的身体健康带来危害。面对占道经营背后的危害,我们应该做出应有的正确选择。在这里,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和经营户自觉遵守《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法律法规
《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第49号)
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的单位和经营者,应当按照城市管理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持市容整洁,无乱设摊点及搭建、粘贴、涂写、刻画、吊挂、堆放等行为;
(二)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污迹和蚊蝇孳生地等;
(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摆摊设点、占道生产、经营或者堆放物品;
(二)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烟蒂、纸屑、塑料袋、果皮、食物残渣等废弃物;
(三)损坏草坪、树木,采摘公共场所的花卉、果实等;
(四)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洗车辆,违反规定倾倒废水、废弃物;
(五)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容器内焚烧垃圾和其他物品;
(六)在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堆放废弃物、渣土;
(七)在人行道、车行道搭设移动或者永久性设施;
(八)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刻乱画或者任意摆放物品,粘贴、悬挂有碍市容市貌的广告、标语、标识和其他宣传品;
(九)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堂)、沿街游丧等看家蛇。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赣中人才网,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卢台长博客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可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美一天美发网,可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四至九项规定的,可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从白蛇传开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刘宇欣,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第一百一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邓永祥,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文/图峨山县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局
长按二维码齐俊盛,即可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