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入职体检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大亚湾信访

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大亚湾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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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作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行政许可行为内容
1
商品房预售许可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二)不服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行政处罚行为内容
1
对房地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擅自办理评估业务的处罚
2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擅自利用职权谋私利的处罚
3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违反《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罚
4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执行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估价人员与委托人或者估价业务相对人有利害关系,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处罚
5
对利用非法手段获得房地产权核准登记的处罚
6
对违规出具估价报告的处罚
7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处罚
8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处罚
9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的处罚
10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罚
11
对原有房屋和超过白蚁预防包治期限的房屋发生蚁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没有委托白蚁防治单位进行灭治的处罚
12
对白蚁防治单位使用不合格药物进行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的处罚
13
对不具备条件设立白蚁防治单位,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处罚
14
对白蚁企业没有自己名称和组织机构、固定办公场所、专业技术人员的处罚
15
对未经许可登记备案的白蚁防治企业或达不到登记备案要求的白蚁防治企业不得承接工程和参与经营
16
对违规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处罚
17
对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后未将其保管的属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所有的资料、印章等物品交回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未及时将有关财物、文件资料、印章等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处罚
18
对损毁或者破坏属于全体业主的档案资料、财物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处罚
19
对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后,原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处罚
20
对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的处罚
21
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的处罚
22
对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谭善爱,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处罚
23
对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处罚
24
对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处罚
25
对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处罚
26
对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处罚绯色仕途。
27
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处罚
28
对个人或单位作出以下行为的处罚:(一)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二)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29
对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处罚
30
对单位和个人强占住房的处罚
31
对非法印制、伪造、变造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变造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处罚
32
对预售人违反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和违反规定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款的处罚
33
对预售人和代理人未向预购人明示法定事项,预购人提出请求仍不明示的处罚
34
对预售人自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之日起,未停止预售商品房的;受让方未换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35
对不具备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有条件预售商品房的处罚
36
对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处罚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接阴婆,或提起行政诉讼南京入职体检。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广东省房地产评估条例》、《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公有房产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创刻的动脉。
(三)不服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征收行为
1.具体投诉诉求:
序号
行政征收行为内容
1
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的征收
2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征收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晋文公攻原,或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粤价〔1999〕93号)、《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36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45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相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
(四)不服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内容
1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漏斗子专栏,或提起行政诉讼修罗君子。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等伊泽千夏。
(五)不服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作出的其他行政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序号
其他行政行为内容
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
2
物业的建设单位(业主和业主大会)采用协议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备案
3
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
4
国有住房出售收入资金使用审批
5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英雄祭演员表。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公有租房出售收入管理的意见》、《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商品房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
(六)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
1.具体投诉请求:
当事人一方因民事合同纠纷,向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反映合同效力或要求协助一方当事人执行合同内容的信访投诉。
2.法定途径:依照合同约定的纠纷处理方式处理,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佟妍,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孔雀神木。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机甲旋风彩色。
(七)不服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对机关、事业单位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
1.具体投诉请求:
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有关人事处理不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
2.法定途径: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长月ラム。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5号)等。山岸秀匡
(八)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内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
1.具体投诉请求: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2.法定途径:向相应调解或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调解仲裁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人社部发〔2014〕45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政治部关于修改<人事争议处理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8号)。
二、揭发控告类投诉请求
揭发控告,是指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违纪事实或提供线索、要求依法制止、惩处或赔偿。
(一)检举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反映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旷工或因公外出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法定权限实施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违反规定办理招标投标;违反规定向公民、法人、企业等摊派或收取财物等呛烟高手。
2.法定途径:向本级人民政府行政监察机关举报内村光良。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敏度希。
(二)检举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
1.具体投诉请求:
反映党员干部热衷虚名造政绩、树“形象”,脱离实际,脱离群众;买官卖官、任人唯亲,违规提拔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为亲属或关系户谋取利益;多占住房、超标配车,公款吃喝旅游,生活奢靡等。
2.法定途径:向相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举报。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白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