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好莱坞遭遇下映风波的《芳华》真的好看吗?下映的原因又到底是什么?-暮公子写的就那样

遭遇下映风波的《芳华》真的好看吗?下映的原因又到底是什么?-暮公子写的就那样

《芳华》,好看吗?
假如您的年龄是50-60岁,可能会觉得还不错。
如果您有当兵的经历,恰好进过文工团,又光荣参加了“中越自卫反击战”,那么《芳华》就是量身为您订做的精神产物,里面有很多东西,都能扯的心里颤疼不已。
因为,《芳华》是符合上述条件的那一代人的集体“致青春”。
没到那个年龄,“青春的怀旧”不存在,就没那份感悟,电影可能带来的震撼变的波澜不惊,剩下的只能评价电影本身是否好看。
这样来说,《芳华》,并不好看。

整部电影看完,感觉讲了好多事,细细回味,又感觉什么都没讲。
想表达的价值观太多,“雷锋精神”、残酷战争、懵懂爱情、人情冷暖、艰难成长、下海潮的拜金等等,分不出哪个才是电影真正想表达的主要价值观。
也许“青春”可以覆盖全部,《芳华》只是一部普通的青春片,让人感到与众不同的原因是,这是父辈的青春,与80后、90后的青春不一样。
里面有许多现在看不见碰不到的生活,虽然这些生活已被改编成多部影视作品,但与主流相比,还是少得可怜。
既然少,就新鲜。
冯导走了一部险棋,却赚的盆满钵满。

电影源自严歌苓的同名小说。
在观影过程中,能明显感觉到电影走势像极了小说笔法。
很明显,小说是标准的“文学性”作品,不是军事类网络小说,没有特别用力“点燃激情”的桥段在里面,就靠朴实的文字和碎裂的情节向前推进。
原著没看过,但能感觉到洪永时
文学作品,指的非通俗类小说,“讲一个新奇的故事”不是强项,“把一个普通的事讲新奇”才是目的。
看完某某小说,可能很多人会有一种觉悟:这么简单的事,能写一本书?
这就是文学作品的神奇魅力,它的词语造句不是为“故事”服务,而是为“叙述出一个故事”服务。
言语无法形容,只能自己体会。
如果你能领会到这种感觉,再看《芳华》,就能明白如我所说那样,像极了小说笔法。
文学类小说的笔法。
对绝大多数普通人而言,文学类小说的主要问题是:没有什么情节高潮,只靠文字的叙述来吸引人。
因为,它的情节太多太杂太生活,大事小情,一个不落。
但是小说的文字,具备让读者放飞想象的能力,而电影是画面艺术,是个定值,没有想象力的空间,如果也这么弄,就不好看了。
《芳华》,就是如此。

冯导可能也意识到了这点。
电影未上映前,冯导的宣传侧重,不是情节多么好,多么令人感动,演员多么出色,而是那段六分钟,一镜到底,耗资800万的战争戏。
冯导心知肚明,票房抬高的源动力是80和90后,不是他们的父辈。王者好莱坞
用年迈的青春,或者说是冯导自己的青春来做噱头,没人认。
只能把赚人眼球的情节拿出来炫耀炫耀。
不知道别人,我自己,实话实说,真不是冲着火爆场面去的,压根就没想过拍的会有多么多么好,是真的不信,事实证明,确实很一般。
《我不是潘金莲》,是我看过冯导最好的作品,作品的完整程度高于《1942》,后者能引起共鸣,跟历史和题材有关,单论电影,不如《潘金莲》。
所以,对即将六十耳顺的冯导,我报以无比的期望。
然而《芳华》,辜负了。

现在想,之前的下映风波,可能真不是广电总局的锅。
宣称没有删减的《芳华》,没看出任何违背法律法规和倾向不正确的画面和台词。
为什么下映,恐怕不是件简单的事。
几个男女军人,晚上偷偷摸摸,关上门拉上帘,听邓丽君的歌,听的如痴如醉,“腿都软了”,然后我们的榜样,“活雷锋”刘峰同志受此歌影响,直接对女神上手,罪名是“耍流氓”。
如果非要说有倾向不正确的可能性,只有这一幕,其他的,恕我眼拙,真没看到。
如果公映版没有这段,我就信了冯导的下映理由。
可惜有。
再生硬的补充一个,浴室段落太多,搓澡巾胸罩想象力超群,对普通人影响太坏,这是父辈的青春,这样表现,父辈的脸往哪搁。
可惜仍然没删。
冯导的下映风波,是否跟商业利益有关不知道,但我觉得,一定跟自己对影片的不自信有关。
打死也没想到,票房能破15亿吧。
评分(满5):
《芳华》,3.7分。